济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19号)


发布日期:2017-09-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365娱乐场投注 字号:[ ]

2017年 9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17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725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17.3298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渔皇路以南,河都路以东,总面积0.2054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廉庄村0.2054公顷,其中农用地0.2054公顷(耕地0.1822公顷,交通用地0.023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青莲路以东、奥体路以北,总面积1.9589公顷,涉及许庄街道李楼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李楼村1.9589公顷,其中农用地1.9589公顷(耕地1.958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三:位于济安桥南路以东、京杭路以北,总面积6.2634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南黄村、许庄街道八里店村、许庄街道谭岗村3个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南黄庄村土地5.2443公顷,其中农用地5.2443公顷(耕地4.9614公顷,交通用地0.20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819公顷);许庄街道八里店村土地0.6777公顷,其中农用地0.6777公顷(耕地0.4211公顷,交通用地0.1300公顷,园地0.1266公顷);许庄街道谭岗村土地0.3414公顷,其中农用地0.3414公顷(耕地0.341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四:位于京杭路以北,运河路以西,总面积6.0562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白屯村2个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廉庄村土地5.9295公顷,其中:农用地5.9295公顷(耕地5.4285公顷,交通用地0.0904公顷,园地0.4106公顷);许庄街道白屯村土地0.1267公顷,其中:农用地0.1267公顷(耕地0.126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商务金融用地。

地块五:位于香樟路以东,石桥路以北,王堂路以西,总面积1.6494公顷,涉及石桥镇政府集体土地。其中:石桥镇政府集体土地1.649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494公顷(工业用地1.649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会通路以东、奥体路路段,总面积0.2694公顷,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东赵村0.2694公顷,其中农用地0.2694公顷(耕地0.2694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七:位于京杭路以西、会通路路段,总面积0.9271公顷,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土地。其中:许庄街道东赵村0.9271公顷,其中:农用地0.9271公顷(耕地0.8428公顷,交通用地0.010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40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二、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17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  72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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