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祥、李玉兰因保管不善,将济00215203号(坐落:济宁市越秀园小区1号楼东3单元3层东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继祥、李玉兰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