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网上信息内容传播秩序,微博积极响应中央网信办“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的要求,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微博针对涉“自媒体”网络有害信息设置专项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对象:
1.“自媒体”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如编造臆造虚假事件造谣传谣、歪曲解读炮制有害信息、搬运散播恶意炒作虚假信息。
2.“自媒体”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如利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名称信息假冒仿冒官方账号,利用冒充当事人、篡改官方信息发布假通报,无专业资质擅自假冒仿冒解读专业信息的。
3.“自媒体”违规营利行为。如“自媒体”恶意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通过挑动情绪、煽动对立造热点博流量,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等。
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tousu@staff.weibo.com
电话:010-60618076